禁止窃听

美国法律(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规则第 15 部分第 15.9 节)规定“除执法官员可以在法律认可条件下进行使用,任何人不得以直接或间接方式,将符合本部分条款的设备用于窃听或录制他人的私人谈话,除非此类使用已获得谈话参与各方的授权许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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